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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班炮制停车卡保安牟利8万元

晨报记者姚克勤 通讯员李鸿光报道 日前,沪上某招商大厦物业公司保安领班殷川 (化名)、保安张宇(化名)和客服人员徐华(化名),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制作、开通大厦停车卡对外销售,收取并侵占单位停车费8万余元。日前,静安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,分别判处殷川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等的刑期。

2010殷川被委任为物业公司保安领班。根据静安检察院指控,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期间,保安殷川、张宇与公司客服人员徐华串通后,由徐华私自制作、开通了该大厦停车卡,通过保安领班殷川转交执勤保安张宇对外销售,先后将伪造的17张停车卡,以每张每月600元至800元的价格,兜售给该大厦叶某、董某等15名业主,收取并侵占本属单位所有的停车费7.4万元,并将该笔钱款予以分赃。

2012年2月起,殷川仍先后采用上述相同的手法,由殷川把徐华私自制作的7张停车卡,交由陈某(另案处理),以每张每月600元的价格向业主兜售,共收取并侵占公司停车费9600元予以分赃。2012年6月该大厦物业公司向警方报案。殷川等人先后向警方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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